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23年5月修订)

文章来源:太阳成集团61999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1

  为规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巩固优良学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依据《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1〕69号)、《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北工商研字〔2023〕2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基本情况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民币/人,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在研二、研三学生中产生候选人。

研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评审,由学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研究生招考试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提名推荐,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不在学院推荐范围内,不参加学院评审。

二、学院评审机构

按照《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和《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之规定,学院成立思想品德评定小组、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其职责与组成人员如下:

(一)思想品德评定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是否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班级活动、学院研究中心建设、学科竞赛以及科技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综合测评排名情况。具体人员包括: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研教秘、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以及相关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1人。

(二)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需为单数,院长和党总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党总支副书记、分管副院长、导师代表、辅导员、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学科带头人、研究生代表1-2人。

三、基本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三章规定的基本申报条件,即: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或专业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综合素质优良。

4.在《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的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其中,由国家和学校资助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属于下列情况者,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1.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2.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3.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

4.学位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中期考核有不及格科目的研究生。

5.因自费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在此次评审周期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三)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可多次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四)需符合当年度学校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基本条件。

四、其他申报条件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申请人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情况

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班级活动、学科竞赛、学院研究中心建设以及科技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应在班级前20%,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经学院思想品德评定小组核准后,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30%。

(二)学业水平

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绩点不低于3.0(只计算学位必修课成绩),学位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毕业年级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展顺利。

(三)科研能力

申请人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突出,能体现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学科发展,具有比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和能力,一般要求有一篇核心期刊论文或一项被采用的成果要报或一项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能主动参与课题研究,一般应参与一项校级以上课题。

(四)导师推荐

申请人须由导师推荐,并由导师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上签字。导师推荐意见应包括:研究生的学习科研进展、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科研任务、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深入科研实践一线等情况,以及研究生的团队协作精神评价、是否具有发展潜力等。

五、评审标准和计分方法

由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候选人需获得半数以上票数。申报者为多人的,以班级为单位计分排序,各班排名最靠前者优先推荐。由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情况投票确定推荐人选。

(一)总分计分方法

研二学生:总分=学习成绩×40%+科研能力×40%+发展潜力×20%

研三学生:总分=学习成绩×30%+科研能力×50%+发展潜力×20%

(二)学习成绩计分方法

学习成绩=∑(必修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学分,研二学生为研一期间的全部学位必修课程,研三学生为研一、研二期间的全部学位必修课程。

(三)科研能力计分方法

科研能力是指在规定刊物或学科竞赛中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学术专著、编著、译著等。科研成果的认定参照科学研究院《太阳成集团61999科研业绩认定办法》执行,开源期刊(Open Access)论文原则上不予认定。对于同行公认的高质量开源期刊,学院学术委员会应根据期刊论文质量审定所涉学科认可的开源期刊目录,并纳入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面向师生公开。我校及中国科学院公布的预警期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定。

1.学术论文分数以学校科学研究院科研成果加分标准为依据计算(见表1),集体合作论文只计前四名,其中第一作者(与导师合著第二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乘以权系数计分(见表2)。参与学术专著,每万字计3分;参与学术编著,每万字计2分;参与专业译著,每万字计2分。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少于3000字的,1-2篇减半计分,3-4篇计1/4分值,5篇以上的计1/8分值。

2.学术论文须在国内外正规期刊上正式发表且以“太阳成集团61999”为第一完成单位,录用证明不能作为认定依据,论文发表(收录)截止时间以学校评审工作通知中的截止时间为准。申请人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包括发表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涉及SCI、SSCI、A&HCI和EI等检索的论文需提交收录证明;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期刊分级按学校科学研究院颁布的《太阳成集团61999期刊分级要目》为准。

3.学科竞赛类别与范围参照《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之规定。



表1:科研成果计分标准(分/篇

A1类SCI、SSCI、AHCI收录论文;A2、A3类核心期刊论文;被省委省政府或相当级别机构采用的研究报告或政策建议(含成果要报)(须有相关采用证明并附原稿复印件)。

B类核心期刊论文。

C类核心期刊论文(含扩展版);A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D类核心期刊论文;国际会议论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论文;B1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北京教育(德育)》《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发文;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学习时报的理论版或学术版文章; B2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E类非核心期刊论文;国内会议论文;其他报纸文章;C1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累计申报不超过2篇)

合法的内部学术刊物或会议论文(无刊号);其他报纸文章;C2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累计申报不超过2篇)

30分/篇

12分/篇

8分/篇

6分/篇

3分/篇

2分/篇

1分/篇

表2:科研成果排名位次的权系数标准

作者人数

排一

排二

排三

排四

1

1




2

0.70

0.30



3

0.60

0.25

0.15


4

0.50

0.25

0.15

0.10

说明

总的权系数之和为 1

(四)发展潜力计分方法

发展潜力是指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学科竞赛获奖、不包括奖学金的荣誉称号等。

1.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每项得分累加乘以权重50%。

参与科研课题,学生自己申请的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主持人计30分,第二承担人计20分,其余人员计10分。参与导师课题,国家级课题计30分,省部级课题计20分,校级课题5分。参与导师课题要以学校科研系统中有该项目组成员为准。

   2.学科竞赛是指在与本学科教学关系密切的竞赛活动,类别和范围参照《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之规定。获奖的按计分标准得分(见表3),乘以权重15%。如学科竞赛获奖作品为论文的,与前边科研成果加分比较选最高分计入,不重复计分。

3:学科竞赛计分标准(分/项

名次

获奖等级

国际竞赛

全国竞赛

省市级竞赛

校级竞赛

院级竞赛

1

12

10

7

4

3

2—4

10

8

5

3

2

5—8

8

6

4

2

1

鼓励奖

5

4

3

1

0.5

  3.荣誉称号同一类别奖项取最高奖项得分,不同类别奖项得分累加,乘以权重15%。

获得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的,市级及以上计30分,校级计20分,获得校园之星称号的计20分。其他校院级称号每项计5分。集体组织获得五星、优秀党支部、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称号的,集体组织的负责人在相应级别计分基础上减半计分,即市级计15分、校级计10分。

4.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20%(按一级学科计算):计20分,乘以权重20%。

六、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鉴定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三)学院网站首页进行推荐候选人公示。对异议须给予书面答复,必要时组织重新评审并再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上报确定的候选人。

七、评审要求

(一)申请人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如有造假行为,按照《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处理。

(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回避和保密原则。

(三)学院网站、公众号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经验体会进行广泛宣传,达到树立榜样,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的目的。


                                                 太阳成集团61999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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